华企品创  知识产权服务平台

手机

密码

注册 忘记密码?
免费服务热线

4001881013

13485361194

太原商标注册-我的商标都拿证了,怎么还会被人提出撤销?
来源: | 作者:1 | 发布时间: 806天前 | 164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注册过商标的小伙伴们都知道,太原商标注册这条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,一不小心就要栽到里面,爬都爬不出来。哪怕拿到商标注册证了,也并不是就万事大吉了,稍微不注意一些小细节,就会导致商标专用权被撤销。今天小秘就整理了一些会导致商标被撤销的原因,看看你中招了么?


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“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自行改变注册商标、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的,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”

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、图案,这种常识性的错误,中小企业犯的最多。很多企业主观的认为,商标是我的,想怎么用就怎么用。从《商标法》角度看,这种想法是错误的。不规范使用商标,轻者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,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;重者,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,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,还要承担民事责任。


原因5:商标到期未续展


《商标法》规定: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”

商标也是有保质期的,商标注册成功后,有效保质期是10年,过期之后就商标将被撤销!这就涉及到商标十年续展。《商标法》规定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有效期一满,还需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;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,商标将被注销。


相关阅读:山西华企品创预祝大家新春愉快

商标资讯
成功案例
荣誉资质
公司账号
公司介绍
联系我们